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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米诺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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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播就冲上收视第一,又一部台剧爆了

《無罪推定》

01
本剧的男主,是台湾实力派男演员庄凯勋。
之前,曾凭借高口碑悬疑片《目击者之追凶》,获得了金马奖影帝的提名。

女主是有着「豆花妹」之称的蔡黄汝。
早年因为高颜值+卖豆花的故事,而在网络火出圈。
近些年也开始转型演员,陆续出演了不少台湾影视剧。

这部剧聚焦了 台湾司法史上上诉最多、最具争议性的案件之一——
徐自强案。
长达21年的司法缠斗中,徐自强7次被判死刑,2次无期徒刑,9审才证明自己无罪。

冤假错案,历史上并不少见。
直到近些年,内地也时不时曝出了一些震惊全社会的冤案翻案。
像 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案、张玉环案等。


遗憾的是,内地很少将这类案件改编影视。
而这部《无罪推定》刚好 为我们还原了一桩冤案从定罪到翻案的全部过程。
1995年,台湾发生一起绑架撕票案。
一名富商遭绑架勒索后,被杀害、弃尸于深山。
警方出动后,三名嫌犯落网,一审判决死刑。

然而,其中一个嫌犯杨明德(徐自强原型) ,坚称自己无辜。
当时也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参与其中。
但法院依然认定他是凶手之一。

案情刚曝光时,很多刑法专家就质疑判决有违无罪推定原则。
杨明德的母亲也四处花钱请律师,数次提起上诉。
但,六年过去,她倾家荡产,却还是没能改写判决结果。

第5次上诉失败后,已没有律师愿意接手。
最高法院的判决已经敲,杨明德案已经死刑定案。
除非出现新的证据,才有可能被重新审理。
很多律师都觉得,木已成舟,与其继续做无谓的努力,不如把精力耗费在更有希望的案子上。

02
究竟哪里出了问题?
可以说,从调查、起诉到审判,几乎每个环节都谬误百出。
先是警方为了尽快结案,没有按部就班调查。
仅凭其他两个犯人的口供,就先入为主将杨明德定为共犯。
因为得知这两个犯人欠了杨明德的钱,就猜测是杨明德用赌债胁迫两人犯案。
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对他们严刑逼供,逼他们编造更多莫须有的细节。
实际上却忽视了一种可能:两个犯人供出新的同伙,只是为了获取减刑机会。

杨明德最初被捕时,还一脸茫然。
他看到新闻上自己被通缉,面前的警察也准备掏枪,自己就吓得撒腿就跑。
这一跑,也成了定罪的原因之一。
他后来抱着清者自清的想法,主动找警察澄清, 却被认为是「自首」。
等来的则是屈打成招,以及漫长的牢狱生活。

起诉阶段也是糊弄了事。
检方的证据材料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
其他两个犯人说杨明德负责租车、泼硫酸毁尸。
但实际上,租车只是以杨明德的名义,找不到任何目击证人。
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,尸体没有硫酸腐蚀过的痕迹。

庭审阶段,更是一塌糊涂。
法院仅限于审查法律适用的正确性,而拒绝重新审查事实证据。
上诉后,辩护律师一度拿出新的证据, 证明案发时杨明德在银行帮母亲汇款。
汇款记录显示是他本人办理,且留有签名。
而银行离犯罪现场很远,当时又是上班早高峰,没有赶去作案现场的条件。

然而,这条证据,却被法官拒绝采信。
后来几次上诉中,法官居然在背后做了手脚。
出庭作证的法医说,即使被高浓度硫酸泼过,尸体也有可能不留痕迹。
只因为原判决已被多层法院确认,为维护司法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,法官不愿轻易改判。


当时,也有其他类似冤案,捅破了背后的司法公正问题。
法务部部长接到最高检送来的卷宗后,没有多加考虑,就仓促签下死刑定罪书。
给出的理由十分荒唐:
「法院这样判决,就代表被告一定有问题」
「调查案件需要诸多人力和时间,现在监狱太饱和了。」

不明真相的群众,也都怀着对权威的盲目信任。
「他如果没做,人家怎么会说他有做呢?」

偏见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。
人们认为杨明德长得凶、学习差、结识的朋友差劲,就倾向于认为他肯定会杀人。

众口铄金的力量,能轻易推倒法律和人权的高墙。
为杨明德抗辩的律师,无异于逆水行舟。
其中最为热心的女主,深觉翻案不易。
她刚考上大学那一年,这一案件刚被判决,引发关注。
没想到,如今毕业后初入职场,还在为这一案件油灯耗尽。


前 辈告诉他,他们面对的不只是一个案件,而是公权力。
他们无法通过正常流程取得胜诉。
深入法律体系的内在机制,依赖人际资源和特殊手段,才有可能应对和影响公权力的决策与行动。

03
这部剧揭示了许多司法系统中长期存在的问题。
包括证据审查的严谨性、共犯供述的可靠性、司法效率与羁押期限的矛盾,以及司法独立与公正的挑战。

还从个体角度,揭示被告方律师团队资源的有限,难以和检方的资源相抗衡。
被告家庭家底掏空,更反映了高昂的司法成本及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。

如前所述,内地也有很多著名的冤假错案。
比如,聂树斌案。
1994年,他被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,遭逮捕。
1995年,经二审终审, 被判处并执行死刑。
但,2005年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落网,并供认该案。
直到2016年,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聂树斌无罪, 他的母亲泪洒法庭。
此时距其被执行死刑已过去了21年。

还有让无数人为之心痛的张志超案。
2005年,山东省临沭二中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。
张志超被指控为凶手,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6年后,张志超推翻供词,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,他的母亲也四处奔走找律师为其申诉。
2019年,检方重新进行DNA鉴定,证明张志超并非凶手。
2020年1月,张志超被改判无罪。
15年光阴似箭,曾经的中学生张志超,已经成了30岁的中年人。


前段时间,还曝出一起甘肃版「聂树斌案」。
10岁女孩遭性侵,警方却隐匿DNA鉴定证据,让无辜者受冤入狱。

类似很多案件,核心问题都是对「无罪推定」原则的忽视和违背。
无罪推定原则要求,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,应假定被控告的人是无罪的。
然而,这些蒙冤的受害者 ,大多从一开始就直接被当作罪犯。
庭审过程中,更是违背「谁主张,谁举证」原则,被告人被错误地要求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,而公诉人却未能充分履行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。
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,不仅未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,反而滥用权力隐匿不利证据,或是用刑讯逼供等手段制造伪证。
这才导致不少无辜者被错误判决、遭受不公正待遇,造成一桩桩家庭悲剧。

好在,和剧中一样,还有一些有良知的律师坚持,帮受害者洗清冤屈。
面对申诉被多次驳回、复查被延期等重重阻碍, 他们顶着未知的压力坚持,在大量卷宗中多方搜寻新证据,为蒙冤者申诉。
很多冤案受害人经历过严刑逼供,多次上诉失败后,已经对外界失去信心,也不舍得家人浪费钱,最后都选择了认命。
但看到律师的努力后,才重燃起自由的火种。


他们的故事里,最让人不忍的是纠错的艰辛。
正义来得太晚。
长达二十年的无妄之灾,夺去了徐自强生命中的所有光彩。
我们也很难想象,在无法预见结局的情况下,律师团队是怀着怎样坚韧的意志,才能死磕这么久。
最近几年,不少冤假错案浮出水面,面临重审。
越来越多身陷不公的「徐自强」被看到时,才会有越来越多人看清——
文明的进步不止于朴素的正义冲动,更在于以理性和冷静守护人权底线。
否则,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徐自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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