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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关心官员的升迁或判刑
年轻的时候,爱写点杂文,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还不算低,后来考入一家城市报纸做评论员,工作上又逼着我关注“政治”。
退休后,特别是近几年来,我对于官员的升迁谪降以及身陷囹圄或者最后被枪毙,高级一些的犯罪官员被注射执行死刑,特别没有兴趣。所有关于他们的公示、任命,不读,所以关于他们的下场,也不读。
没时间关注他们,也关注不过来。
比如,扰乱我生活的,除了省市的这些官员新闻,还有县级,特别是县级,今天这个当了局长,明天那个被查,又不认识,天天推送到我眼前,你说烦不烦。
在人家,那是工作,一个官员居了某职,不告诉行政区内的百姓,官不认民,民不识官,那成什么样子?上面把这些官员提拔起来,就是为了牧民的,官方的告知,就是为了牧的方便。
不关注这些新闻,说白了,还是与我生活无关,要是有关,也还是会关心一些,比如某某亲戚当了什么官员,为了巴结,总还是会把他的简历背得滚瓜烂熟的,就像我们社会中许多人一样。
昨天的新闻,我关注了一下,因为判决文字写得很特别,还因为当事人从湖北起步,历任安徽、北京、贵州4省行政长官,正副部级职务一共担任了22年。还因为他受贿金额8.13亿,这几点加在一起,确实有点关注的价值。
他叫孙志刚,2023年3月卸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卸任5个月后,2023年8月28日官宣被查。昨天判刑。
孙志刚的判决书,写的罪行是受贿而不是贪污,这个很有意思。贪污肯定是中饱私囊,主动贪钱,而受贿这个东西,一定是有人送,不接还不行,一接接下8亿多赃款,在这个运作中,我想应该是严重败坏了他为官4个地域官场生态的。
当了那大的官,工资都用不完,一应开销,自己基本不会操心,要那么钱干啥?孙未见贪腐指控而见受贿表述,可见那些钱都是各处官员情愿送的,送完之后,等待什么,大家心知肚明。
判决书还说,“在他被立案审查的当月,仍敛财不止。”这是把自己往死里整啊!
“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”
死刑之后留着不杀,一是不夺他性命,体现一个国家的仁慈,二是留下活口,可以继续追赃。按中国法律惯例,死缓两年之后,本应转为无期徒刑,而判决书却特别强调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和假释。
这叫把牢底坐穿。
当年杂文家鄢烈山先生写文章披露,一个县局级官员,国家一年用在他们身上的正经钱(包括工资)是50万-60万元,我也写过文章为乌纱算价,今天的这个价码,只怕翻了几十番吧,某些官员还在那高待遇之外,谋求贪墨,这是人性使然,还是根本没人管导致?相关部门在惩罚孙志刚辈的同时,注意这个问题的根结。不解决这个问题,杀一万个孙志刚也没用。
说不关心这些问题,是指基本不关心,不是绝对不关心,我还活在这片天空下,绝对不关心是做不到的。
孙志刚是我近年来关心的第一位贪官,写完之后可能又得几年不关心了。我在问自己,为什么不关心他们的升迁谪降判刑坐牢杀头?我告诉你6个字:
哀莫大于心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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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30 13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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